*ST邦訊被豁免3494萬元債務受關注 律師提醒適格投資者勿忘索賠

2021年12月31日,*ST邦訊(300312)先后發布兩則公告——《關于受贈資產的公告》和《關于簽訂債務轉讓協議暨部分債務獲得豁免的公告》。受兩大“利好”消息影響,*ST邦訊的股價在2022年的前3個交易日累計上漲超過41%。
2022年1月6日晚間,*ST邦訊在《關于部分債務獲得豁免的公告》中披露,陸續收到供應商及施工單位等債權人出具的債務豁免函,金額合計約為3494.68萬元。對此,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于1月7日向*ST邦訊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債務豁免的具體情況。
于此同時,1月7日盤后,*ST邦訊發布了關于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至此,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慶文、戴芙蓉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一案調查、審理終結。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正式處罰后,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便可積極進行索賠。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凡于2017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23日期間買入*ST邦訊股票,并在2020年4月2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訴訟。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
具體來看,經北京證監局查明,*ST邦訊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ST邦訊未按規定披露6項對外擔保事項,導致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二、*ST邦訊未按規定披露訴訟事項,導致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9年1月,楊某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ST邦訊及其子公司匯金訊通、點翼科技、海納通對其借款9000萬元本金及利息承擔擔保責任。該訴訟案涉金額約占*ST邦訊2018年末經審計凈資產2.26億元的39.82%。2019年4月,法院已受理該案件,而*ST邦訊遲至2020年4月23日才披露該擔保相關訴訟事項。
三、*ST邦訊未按規定披露訴訟事項,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9年7月17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ST邦訊歸還天府銀行借款本金99993365.26元并支付相應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律師費等,張慶文、戴芙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訴訟案涉本金金額約占邦訊技術2018年末經審計凈資產2.26億元的44.25%。該事項,*ST邦訊遲至2020年10月19日才披露
鑒于上述事項,北京證監局依法決定:對*ST邦訊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對作為實際控制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張慶文給予警告,并處以28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戴芙蓉給予警告,并處以260萬元罰款。
*ST邦訊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判斷處罰決定涉及的信披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但*ST邦訊的業績著實令人擔憂,據三季報顯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凈資產為-2.76億元,前三季度實現營收1004.45萬元,歸母凈利潤為-7578.54萬元。
劉鵬律師提醒投資者,在司法實踐中,適格投資者在權益受損的情況下不依法起訴,被告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適格投資者有權積極主張索賠。記者也將持續跟蹤*ST邦訊索賠案相關事件的進展情況。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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