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涉嫌兩項違法事實領罰單 投資者如何訴訟索賠?

1月6日晚間,*ST科林(002499)發布公告,公司于1月5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未依法及時披露重大合同進展情況、2018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ST科林及相關當事人擬被處罰。
經查明,*ST科林在2017年曾披露過多個公告,包括簽訂了名為高郵項目的重要合同,協議總金額定為10億元。公司在2018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對高郵項目進展情況均披露為“開工建設中”。
2018年11月下旬,*ST科林因融資失敗沒有資金支持高郵項目的正常開展,因此確認項目暫時停工。對于該事項,公司未及時披露,直至2019年1月31日,在《2018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首次披露高郵項目暫時處于停工狀態。2020年4月21日,*ST科林披露《關于終止高郵項目的公告》,說明高郵項目自2018年11月暫停后一直處于停工狀態,各方經協商決定終止該項目。
高郵項目合同金額巨大,屬于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暫時停工的信息對投資者的投資判斷具有重大影響,應依法予以及時披露。*ST科林未依法及時披露高郵項目暫時停工信息,構成披露不及時情形。
此外,高郵項目中分布式能源站熱網管線工程總量約15公里,全工程共計5個標段,分別由江蘇華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四通分公司、江蘇啟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承包。*ST科林在兩家施工單位未完工情況下確認了100%的完工進度,并以此為基礎核算收入成本,導致公司2018年半年報至少虛增營業成本2195.85萬元,至少虛增營業收入3893.59萬元,至少虛增營業利潤1697.74萬元。
對此,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ST科林給予警告,并處以35萬元罰款;對14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鑒于證監會預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間買入*ST科林,并在2019年1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ST科林的麻煩不止于此。根據公司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11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累計訴訟(在訴)金額合計為52842.69萬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凈資產的8.52倍。公司已依據相關會計準則對案件計提了相應的負債,鑒于部分訴訟案件尚未結案,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2021年度的業績影響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業績方面,*ST科林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2229.83萬元,同比下降18.36%;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3534.60萬元。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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