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勝新材信披違規擬被罰150萬元 律師明確投資者可索賠條件

距離被立案調查不足一個月,鼎勝新材(603876)及公司董事長周賢海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近日,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鼎勝新材未按照規定在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和2020年半年報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也未對2020年3月1日后發生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進行臨時公告。
具體來看,自鼎勝新材2018年4月18日上市以來,鼎勝實業一直為鼎勝新材控股股東,鼎勝新材實控人、董事長周賢海同為鼎勝實業實控人。杭州輕合金、杭州左岸為鼎勝實業全資子公司,杭州旭美為杭州輕合金全資子公司。鼎勝實業、杭州輕合金、杭州旭美、杭州左岸為鼎勝新材的關聯人。
2018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間,鼎勝新材及其子公司杭州鼎勝進出口有限公司、杭州五星鋁業有限公司、杭州鼎福鋁業有限公司,通過預付貨款、設備款、借款和內部轉款等方式,直接或通過杭州藍拓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杭州龍基軸承有限公司等中間方將資金劃轉至鼎勝實業及其子公司。上述資金劃撥并非基于真實業務發生,實質構成鼎勝實業及其子公司對鼎勝新材資金的非經營性占用。
2018年鼎勝實業及杭州輕合金全年累計占用鼎勝新材資金9300萬元,當年歸還4300萬元,期末余額為5000萬元。2019年杭州旭美、杭州左岸全年累計占用鼎勝新材資金25000萬元,當年歸還20000萬元,期末余額為10000萬元。2020年杭州旭美、杭州左岸全年累計占用鼎勝新材資金52535萬元,當年歸還57535萬元,期末余額為5000萬元。2021年1月1日至3月2日,杭州旭美累計占用鼎勝新材資金38000萬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全部占用資金及相應利息均已歸還。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鼎勝新材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周賢海給予警告,并處以230萬元罰款;對其他1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80萬元不等的罰款。
鑒于證監會預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間買入鼎勝新材,并在2021年12月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2021年以來,伴隨下游新能源車需求的爆發和上游鋰電原材料相關價格的上漲,鼎勝新材在二級市場獲益頗多。鼎勝新材股價在5月底開始一路高歌猛進。9月15日,其股價最高漲至50.79元,自2月8日盤中最低價的區間漲幅達373.79%。
自鼎勝新材2021年12月3日發布被查消息后,公司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截至今年1月6日收盤,公司股價報38.38元/股。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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