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索賠案訴訟時效仍有150多天 此前已有投資者勝訴判決

近日,ST中安(600654)披露了公司涉及訴訟及仲裁的相關信息,公司當前累計新增未完訴訟(仲裁)的金額達8159.89萬元,包括債券交易糾紛、買賣合同糾紛、股權轉讓糾紛、產品采購合同糾紛、委托合同糾紛等。
除了上述訴訟及仲裁外,ST中安還面臨著大量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根據2021年11月20日的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日,ST中安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相關法律文書,法院已受理相關案件合計3121例。其中,尚未判決的案件合計1114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5.29億元;一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1930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2.28億元;二審已判決的案件合計77例,所涉訴訟請求金額2012.07萬元。
此前,該案件二審法院上海市高院最終認定,不僅上市公司要賠償投資者,中介機構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子公司中安消技術應對ST中安的賠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中介機構招商證券在25%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15%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ST中安索賠案二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ST中安索賠案訴訟時效將于2022年5月底屆滿。據劉鵬律師介紹,投資者參加訴訟的流程并不復雜,適格投資者方面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鑒于此前該案件已有勝訴判決,受損投資者可以放心索賠。目前公司注冊地址變更至武漢市武昌區,故投資者訴訟管轄法院也變更為武漢中院。
值得注意的是,據ST中安12月24日晚披露的公告顯示,2021年12月23日,ST中安收到債權人深圳畇德的《重整申請通知書》,因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其已向武漢中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ST中安表示,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公司將依法主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爭取多方支持,以期實現重整工作的順利推進。
同時,ST中安也將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記者 李彥

掃碼登記維權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