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圍海信披違規擬被罰 將面臨投資者索賠

日前,*ST圍海(002586)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寧波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未按規定披露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寧波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在實控人馮全宏授意安排下,*ST圍海為關聯方浙江圍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圍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擔保,涉及擔保金額合計13.54億元,但*ST圍海未按規定披露。
此外,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馮全宏授意安排下,*ST圍海通過向供應商支付合同預付款間接劃轉、提供借款直接劃轉等形式,向圍海控股及其控制的朗佐貿易、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關聯方提供資金累計34635萬元,涉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關聯交易,但*ST圍海未按規定披露。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圍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ST圍海資金余額85127.79萬元,其中通過*ST圍海項目部員工或勞務公司等中間方占用資金余額18385萬元,因上述擔保事項資金劃扣轉為資金占用66742.79萬元。
寧波證監局擬決定:對*ST圍海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馮全宏等9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9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擬對馮全宏、時任總經理楊賢水、時任常務副總經理戈明亮、時任財務總監胡壽勝分別采取10年、5年、3年、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間買入*ST圍海,并在2019年4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9月,馮全宏因涉嫌挪用資金,被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被立案偵查。
目前,*ST圍海控股股東圍海控股破產重整仍在進行中。若后續圍海控股等八家公司重整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將有利于改善控股股東資產負債結構,有利于為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并解決控股股東對公司的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一系列問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
業績方面,*ST圍海2019年度、2020年度凈利潤均是大幅虧損,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經營狀況有所好轉。根據*ST圍海2021年度三季報顯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12.30億元,同比增長5.56%;實現歸母凈利潤2983萬元,上年同期則虧損1.18億元。
記者 肖宏娟

掃碼索賠登記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