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信股份收到預罰單 律師提示投資者訴訟索賠范圍

歷經證監會一年多的調查,騰信股份(300392)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一案終于有了基本結論。11月30日盤后,騰信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鑒于證監會擬處罰已下達,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騰信股份訴訟索賠區間為,于2019年3月14至2019年5月24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19年5月25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據告知書中披露,騰信股份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19年3月14日,騰信股份全資子公司騰信創新(青島)數字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數字”)為朗閣(天津)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閣商貿”)申請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質押擔保,擔保金額10800萬元。2019年6月17日,青島數字與華夏銀行簽訂《質押合同》,繼續為朗閣商貿申請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質押擔保,擔保金額10800萬元。前述對外擔保金額約占騰信股份2018年經審計凈資產48965.84萬元的22.06%。截至2020年4月30日,騰信股份未披露前述對外擔保事項。
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指出,騰信股份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信息,其《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違反2005年《證券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已構成違法行為。”
對此,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擬決定對騰信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公司實控人徐煒、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史實、時任董事兼財務負責人徐卓慧,分別處以3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騰信股份近期發布的2021年三季報,公司三位董事提出了異議聲明。
據騰信股份三季報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約為571萬元,同比下降98.09%,實現歸母凈利潤約為38萬元,同比下降96.66%。董事黨國峻、張少華表示:“公司三季度報告顯示營業收入同比下降98.09%至570.7萬元,預付賬款同比上升289.30%至5.45億元,缺乏合理性。我們積極進行核實并查閱相關合同,但無法判斷大額預付賬款是否具備商業實質?!?/p>
同時,董事吳智烽表示:“針對公司在違規擔保問題方面存在的內控制度缺陷,截至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未收到任何相關的整改報告,無法判斷公司是否依然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或其他內控制度缺陷的問題,基于此,本人無法對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發表意見?!?/p>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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