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艾格涉嫌三大違法事實擬被罰 投資者損失誰來買單?

11月17日晚,*ST艾格(002619)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至此,*ST艾格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擬依法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ST艾格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ST艾格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擔保事項,存在重大遺漏;二、*ST艾格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存在重大遺漏;三、*ST艾格兩次以虛假的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并入賬,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其他流動資產、虛增利潤。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決定:對*ST艾格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13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擬罰款共計1830萬元。
同時,證監會表示,*ST艾格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雙義在上述違法行為中起主導作用,主觀惡性大。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劉漢玉在王雙義的組織安排下,知悉、參與上述違法行為。二人直接導致*ST艾格涉嫌上述信息披露違法事項,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劉漢玉、王雙義分別采取十年市場禁入措施。
鑒于證監會預罰單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間買入*ST艾格,并在2020年12月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三季報顯示,*ST艾格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4491.55萬元,同比下降77.8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7889.63萬元,同比下降333.32%;期末應收賬款29212.36萬元。
*ST艾格三名董監高無法保證該季報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原因為:1、截至三季報期末,公司賬面上存在大額的應收賬款余額,對其真實性及未來可收回的金額持保留意見;2、原股東資金占用、業績補償等核心問題仍未解決,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損;3、公司的韓國子公司KOREA EGLS LTD未提供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財務數據,存在失控風險。
二級市場上,11月18日開盤,*ST艾格即封漲停直至收盤,股價報1.66元/股,總市值30.63億元。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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