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華能源董事長遭市場禁入冤嗎?權益受損投資者可參與訴訟

11月10日晚間,昊華能源(601101)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因公司2015年收購京東方能源股權事項存在虛增資產的情況,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被行政處罰。
至此,北京證監局對昊華能源為期一年多的調查結束,行政處罰正式落地,投資者索賠窗口開啟。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據公告顯示,該份正式行政處罰揭示的違法違規內容,與此前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內容一致:2015年,昊華能源收購京東方能源30%股權,取得京東方能源控制權,將其納入公司合并報表。此后,公司將京東方能源實際持有的4.5億噸煤炭資源量按照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了賬務處理,導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報虛假記載,虛增資產約28.25億元,虛增金額分別占當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4.26%、13.96%、13.77%和13.58%。
根據當事人上述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最終決定對昊華能源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5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同時,證監會決定對時任董事長耿養謀、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關杰、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鮑霞分別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證券訴訟的一般流程,基本都是等證監會行政處罰下達后,法院才受理投資者的索賠訴訟。不過在此次證監會處罰下達前,北京金融法院在2021年4月就已經突破行政前置程序開始受理昊華能源索賠案,并沒有待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下達后才開始受理投資者訴訟。如今,證監會對昊華能源的行政處罰正式落地,更為投資者索賠提供了有力證據。
此外,業績方面,受益于煤炭價格大幅攀升,2021年以來昊華能源業績一路飆升。據昊華能源10月30日公布的三季報顯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55.8億元,同比增長80.1%;實現歸母凈利潤12.9億,同比增長1146%。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昊華能源基本面持續好轉,凈資產相對充裕,這些都為投資者訴訟維權提供了保障。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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