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生行政處罰終落地 律師表示退市不影響索賠

11月3日晚,宜華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宜生,現證券代碼:400099,原證券代碼:600978)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維權律師表示,雖然*ST宜生已退市,但不影響投資者主張民事索賠權益。
公告顯示,證監會查明,*ST宜生存在兩大違法事實: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其中,*ST宜生通過虛構境內銷售業務、高報出口貨物銷售額等方式,2016年至2019年四年年報分別虛增營業收入22.98億元、21.40億元、20.12億元和6.41億元。按照境內銷售實際虛增利潤以及按照外銷平均毛利率估算境外銷售虛增利潤,2016年至2019年*ST宜生分別虛增利潤7.73億元、8.69億元、9.06億元和2.31億元。此外,*ST宜生還通過財務不記賬、虛假記賬、偽造銀行單據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決定:對*ST宜生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實控人劉紹喜給予警告,并處以930萬元罰款;對其他18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至45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證監會決定對劉紹喜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4人分別采取10年、6年、5年、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雖然*ST宜生已退市,但不影響投資者主張民事索賠權益。值得注意的是,作為*ST宜生合作多年的審計中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財報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顯見其沒有盡到證券市場‘看門人’的勤勉盡責義務,依法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100%連帶賠償責任。”
吳立駿律師提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間買入*ST宜生,并在2020年4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資料顯示,*ST宜生前身為“宜華木業”,原為傳統家居制造企業,2004年8月作為“汕頭民企上市第一股”登陸上交所,2016年前后轉型升級為住居生活一體化服務商。
二級市場上,*ST宜生股價曾在2015年上半年飆至24.10元/股,此后公司股價便開啟下跌模式,直至退市前僅0.52元/股,創下公司上市以來最低價。
業績方面,三季報顯示,*ST宜生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約1.27億元,同比下降86.1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1.42億元,同比下降65.80%。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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