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億或被強制退市 收預罰單面臨投資者索賠

*ST新億(600145)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隨即發布監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公告的相關表述不真實、不準確,請公司及時予以更正。
根據《告知書》顯示,在*ST新億實控人黃偉的親自決策、組織下,公司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財務造假。追溯調整后,公司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營業收入低于1000萬元,2019年由盈轉虧。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ST新億的財務造假手法大多通過虛假交易完成,包括虛增保理業務營業外收入、與實控人好友的公司虛增貿易收入、違規確認物業費收入、虛構抵賬租金收入等方式。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擬決定:對*ST新億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對黃偉等3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至120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證監會擬決定對黃偉、公司監事長及子公司負責人李勇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鑒于證監會預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0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28日期間買入*ST新億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8日收盤時仍持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ST新億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隨即發布監管工作函表示:“公司公告的相關表述不真實、不準確,請公司及時予以更正。公司股票可能被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對投資者影響重大。”
監管工作函稱,*ST新億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虛增營業收入,扣除虛增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連續三年營業收入均低于1000萬元。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要求*ST新億及時披露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進行特別風險提示。
上交所表示,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收到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應當申請停牌,并及時披露有關內容。上交所將在披露日后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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