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樂音響受損投資者獲終審勝訴

近日,飛樂音響發布《訴訟進展的公告》稱,上海市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宣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一審原判,飛樂音響賠償315名投資者合計金額約為1.23億元。
飛樂音響在公告中表示,對于上述判決結果,公司將按照相關會計準則及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公司基于謹慎性原則已于2020年度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計提了1.81億元預計負債,且該預計負債已涵蓋上述判決的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鑒于其他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仍處于審理狀態,未產生生效法律文書,尚無法準確估計影響,因此上述判決對公司本年度利潤無影響,最終對本年度利潤的影響以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飛樂音響案是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后,全國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
根據法院判決結果,凡是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間買入飛樂音響,并在2018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索賠。
2017年8月26日,飛樂音響發布2017年半年度報告,聲稱收入和利潤實現增長。自報告發布當天起,飛樂音響股價連續三個交易日上漲。然而,2018年4月13日,飛樂音響在其發布的《2017年年度業績預減及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中承認,公司2017年半年報和三季度報在收入確認方面存在會計差錯,預計將導致營業收入減少。公告發布后,飛樂音響股價即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
對此,上海證監局于2019年11月對飛樂音響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飛樂音響因項目確認收入不符合條件,導致2017年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收入、利潤虛增及相應業績預增公告不準確。
處罰決定公布后,陸續有投資者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訴飛樂音響索賠。對于本案來說,在首批飛樂音響投資者索賠案終審勝訴后,后續訴訟程序將相對簡單,受損投資者有望更快捷的獲賠。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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