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長城因六大違法事實被處罰 還存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風險

9月2日晚間,文化長城(300089)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對公司原董監高及公司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對蔡廷祥、許高鐳出具的《市場禁入決定書》。
經查明,文化長城及有關當事人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一、文化長城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存在重大遺漏;二、文化長城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等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存在重大遺漏;三、文化長城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存在虛假記載;四、文化長城2018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如實披露對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失去控制權情況,存在虛假記載;五、文化長城2019年7月22日對深交所的回復公告存在虛假記載;六、文化長城未及時披露子公司股權轉讓重大變化情況。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廣東證監局依法決定:對文化長城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蔡廷祥,公司時任董事、聯汛教育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許高鐳等11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90萬元不等罰款;并對蔡廷祥、許高鐳分別采取10年、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鑒于證監會行政處罰已落地,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文化長城,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
同日,文化長城還發布《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稱,根據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相關內容,公司原實際控制人蔡廷祥累計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發生額約為45383萬元。目前公司及董事會已經敦促蔡廷祥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資金占用問題。如若蔡廷祥未在2021年10月2日前歸還已累計占用的上市公司資金,公司股票交易將被交易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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