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樂音響上半年虧損7917萬元 索賠案啟動二審不影響投資者訴訟

8月30日晚,飛樂音響(600651)發布半年度業績報告稱,2021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約為22.52億元,同比增加11.1%。但與此同時,公司上半年虧損約為7917萬元,較去年同期下降110.43%。
除業績外,飛樂音響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案更是備受關注。
根據半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股民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合計291件(代表人訴訟為1件),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約為2.54億元。其中,原告自行起訴的案件共計290件,合計訴訟金額約為7481萬元,另有315名原告加入的代表人訴訟1件,合計訴訟金額約為1.79億元。
記者從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處了解到,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開宣判被告飛樂音響賠償315名投資者損失合計1.23億元,人均獲賠超過39萬元。
對一審判決結果,飛樂音響表示不服,并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訴,請求上海市高院撤銷此前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審判決,改判駁回被上訴人(315名投資者)的全部訴訟請求。截至記者發稿時,上海市高院已受理此次上訴,但尚未安排開庭時間。
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根據證券維權案件經驗來看,本案二審改判可能性不大。另外,上海金融法院對315名原告投資者訴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案的處理,將為“普通代表人訴訟”等集體訴訟機制在全國推廣提供可復制的范本。這意味著,符合權利人范圍的投資者后續提起訴訟的,法院可以裁定適用生效判決并根據以往計算方法明確被告賠償金額,裁定一經作出立即生效。
雖然此前的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但對后續投資者索賠具有重要參考作用。投資者訴訟目前仍在進行中,適格投資者可以參與索賠。根據公司公告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凡是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飛樂音響(600651),并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且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劉鵬律師提醒投資者,在司法實踐中,適格投資者在權益受損的情況下不依法起訴,被告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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