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聯建上半年凈利潤超七千萬元 索賠案一審判決投資者勝訴

8月26日,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聯建,股票代碼:300269)發布《關于涉及訴訟事項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據公告內容顯示,ST聯建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達的訴訟材料,共計167宗案件原告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及索賠金額共計4383.19萬元。
于此同時,ST聯建就前期投資者訴訟事項與個別投資者達成了調解并簽訂了《調解協議書》。此外,另有288宗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因ST聯建不服深圳中院的判決,故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截至該公告披露日,ST聯建合計收到投資者索賠訴訟案件共464件,涉及的訴訟標的金額合計約2.16億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的判決書及本次訴訟調解的投資者索賠訴訟案件中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約為1.77億元,根據上述判決書的判決結果及本次調解書的調解結果,公司應賠償給原告的損失金額合計約為 2677.78 萬元。
記者注意到,在上述公告中,有一個訴訟損失金額近5000萬的個案最終以13%的賠付比例達成調解。ST聯建最終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損失賠償調解款共計638.20萬元。
投資者代理律師之一、上海滬紫律師事務劉鵬律師表示,除上述調解個案外,根據此前深圳中院一審判決結果,法院確定ST聯建應賠償給原告投資者的賠付比例大致在投資者索賠金額的20%-50%之間。雖然公司就該案一審判決提起上述,但根據證券維權案件經驗來看,本案二審改判可能性不大,且公司已對部分案件計提負債,后續投資者參加索賠基本沒有風險。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ST聯建索賠時段為:凡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當天)期間買入該股票,且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劉鵬律師提示,ST聯建2021年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236.43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53.46%,目前公司基本面向好,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應及時維權,以免過期無法參與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2021年12月21日屆滿,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4個月。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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