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剛擬被罰3595萬元 兩類投資者具備索賠資格

8月16日,*ST金剛(300064)發布公告稱,公司于8月13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等違法事實,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擬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經查明,*ST金剛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涉嫌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涉嫌通過虛構采購交易等方式,虛增存貨、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導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通過虛構采購業務、支付采購款、賬外借款及開具商業匯票等形式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占用資金關聯交易,導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四、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及對外擔保,導致未及時披露擔保事項,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五、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預計負債和或有負債,導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六、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2019年度業績快報》涉嫌虛假記載。
對此,證監會擬決定:責令*ST金剛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13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擬罰款合計3595萬元。另外,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實控人、時任董事長、董秘郭留希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總經理劉永奇,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劉國炎,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張超偉三人分別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ST金剛索賠條件暫定為:(1)、在2020年1月8日(含)后買入*ST金剛且2020年4月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2)、在2017年4月27日(含)后買入且2020年4月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凡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登記。具體索賠條件以法定認定為準。
此外,*ST金剛風險提示稱,根據《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2019年末虛增凈資產18.56億元,年報顯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為17.21億元,2020年虧損12.36億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調整后的凈資產可能為負,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目前,公司正在對《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公司是否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不以此《告知書》為依據,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正式決定書為準。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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