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高科新增索賠金額超500萬元 業績持續增強利好投資者索賠

8月6日,因信披違規遭投資者索賠的風華高科(000636)又一次發布《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
公告顯示,風華高科于近日收到廣州市中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根據上述材料顯示,廣州市中院已受理倪海霞等共46名投資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此次新增索賠金額達506.05萬元。截至該公告發布日,上述訴訟案件開庭日期尚未確定。
據此前風華高科發布的《2020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年報披露日共計309名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向公司提起索賠,涉案金額合計2.34億元。其中,法院已對178起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風華高科索賠案已有近六成投資者一審勝訴,根據此前法院判決結果,該案件總體判賠比例大約在90%左右。
根據廣州市中院此前的一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風華高科,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2019年11月22日,風華高科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涉案的26名公司在職或離職人員(包括三任董事長)開出罰單,罰金累計187萬元。經查明,風華高科存在兩大違法事實:一是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公司未及時披露董事會及監事會決議。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即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劉鵬律師提示,本案訴訟時效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
記者從劉鵬律師處了解到,風華高科對法院已做出一審判決的178起投資者訴訟均提起二審上訴,但目前尚未判決。雖然二審尚未塵埃落定,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證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一向是零容忍,二審推翻的概率極小,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應及時依法索賠,以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風華高科《2021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21年1月至6月預計經營業績同向上升,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盈利4.70億元至5.2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84.74%至104.40%。有業內人士分析,這意味著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增強。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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