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總經理、副總經理雙雙辭職 再遭行政處罰帶來兩次索賠機會

8月4日晚間,ST浩源(002700)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近日分別收到公司董事、總經理冷新衛,副總經理吐爾洪·艾麥爾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就在前一天,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書》,冷新衛和吐爾洪·艾麥爾均在處罰名單內。
公告顯示,冷新衛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后冷新衛在公司的其他崗位工作;吐爾洪·艾麥爾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辭職后吐爾洪·艾麥爾在公司的其他崗位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ST浩源在8月3日公告稱,公司于8月2日收到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冷新衛和吐爾洪·艾麥爾均在處罰名單內。
經新疆證監局查明,ST浩源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其為關聯人提供8000萬元擔保及因擔保責任產生的6007.51萬元資金占用的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事項兩大違法事實。
其中,ST浩源與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未履行關聯方交易決策程序,關聯交易金額累計5371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43%。截至2021年4月30日,仍有關聯方占用資金共計52140萬元未歸還上市公司。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新疆證監局決定:對ST浩源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舉東、冷新衛、吐爾洪·艾麥爾等8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60萬元不等罰款。同時,新疆證監局對周舉東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冷新衛、吐爾洪·艾麥爾等人分別采取5年、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查閱公告可發現,這是ST浩源三年內第二次因信披違規遭到處罰,且公司前次違規也是因為關聯方資金占用。2018年11月,公司因未按規定披露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被新疆證監局行政處罰。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ST浩源兩次受罰對應兩個索賠區間:(1)、在2017年6月7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間買入ST浩源,并在2018年3月2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2)、在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間買入ST浩源,并在2020年4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凡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資金占用方面,根據ST浩源最新公告顯示,2021年7月,公司控股股東處置個人資產和融資等方式籌措資金還在辦理過程中,本月度未向公司歸還占用資金和利息。截至2021年7月末,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余額51386.02萬元(不含利息)。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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