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前董事長被罰十年證券市場禁入 處罰落地給投資者帶來索賠機會

8月3日晚間,聚力文化(002247)發布公告稱,公司經查詢浙江證監局網站獲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余海峰及相關當事人被浙江證監局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此前一天,聚力文化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對美生元100%股權的收購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6年至2018年期間,美生元在未真實開展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北京飛翔藍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銘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廣州佰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收入,并通過北京玄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樂玩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
三年涉案期間,美生元合計虛增營業收入89686.1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0778.77萬元,虛增期末應收賬款余額96428.71萬元。上述財務數據納入*ST聚力合并報表后,導致*ST聚力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聚力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22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
此外,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時任聚力文化董事、董事長,時任美生元董事長兼總經理余海峰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聚力文化總經理、美生元副總經理薄彬,時任聚力文化副總經理、美生元副總經理胡皓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認為,凡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聚力文化,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
聚龍文化7月20日發布公告表示,公司股東余海峰被司法拍賣的5000萬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16日辦理完成過戶登記手續。目前,余海峰持有公司股票8043.6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9.45%。
此前,聚力文化無控股股東、無實控人。由于余海峰與姜飛雄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差距進一步拉大,雖姜飛雄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股份比例不足30%,但依其可支配的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根據相關規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變更為姜飛雄。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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