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投資者可主張索賠以挽回損失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杭州高新(300478)發布公告稱,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由此,證監會正式開始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在上述公告中,杭州高新雖未披露此次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但在此次立案調查前,公司已經歷了實控人失聯、多名董監高高管密集離職、屢收監管函和問詢函等狀況。截至目前,公司依然問題重重。
2020年11月份,杭州高新突發公告,稱實控人呂俊坤突然失聯,此時距離其上任尚不足百天,呂俊坤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凍結。呂俊坤失聯后,包括時任董事長李湘江、總經理俞正標等多名高管相繼離職。
此外,杭州高新資金狀況堪憂。2020年11月,公司基本銀行賬戶及部分銀行賬戶被凍結。2021年4月23日,在杭州高新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中披露,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6012.10萬元,違規對外擔保余額為1750萬元。同時,公司擬向關聯自然人樓永娣提供借款以解決原實控人高長虹資金占用問題,借款金額不超過8000萬元。
2021年5月6日,杭州高新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年報問詢函。要求其說明資金占用、違規借款和違規擔保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可能產生的影響。
對此,杭州高新回復稱,公司原實控人高長虹以公司的名義與債權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2019年和2020年債權人對公司提起訴訟,公司需要向債權人歸還借款和承擔擔保責任。因上述訴訟,杭州高新已累計已向高長虹或其控制主體的債權人代為支付4516.70萬元,嚴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對生產經營造成了一定影響。
業績方面,杭州高新已連續兩個會計年度巨額虧損,2019年業績虧損2.93億元,2020年業績再度虧損1.89億元。不過2021年7月14日發布的業績預告中,公司表示預計2021年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00萬元至600萬元,而業績變動主要原因與公司經營無關,系公司收到高長虹以第三方名義打入的款項用于歸還資金占用本金沖減信用減值損失所致。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鑒于杭州高新已被立案調查,受損投資者將可以主張索賠,挽回自己的損失。凡在2021年7月30日(含當天)之前買入該股票,并在2021年7月31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預征集。律師將在證監會調查結果出來后,視違規情況代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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