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上半年預計扭虧為盈 索賠案一審已有勝訴:賠付比近97%

香溢融通(600830)7月29日晚發布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上半年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實現扭虧為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為1500萬元到1830萬元。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香溢融通業績趨于向好,利于后期投資者訴訟索賠。
記者注意到,近日,寧波中院已對原告投資者馬某訴香溢融通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顯示,原告馬某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香溢融通賠償其投資損失38431.56元,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公司賠償馬某37160.39元。根據判決結果來看,投資者獲賠比例近97%。
劉鵬律師表示,根據法院一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香溢融通,且于2019年1月12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往前追溯,2019年11月8日,上交所就因香溢融通存在財務舞弊虛增利潤的情形,公開譴責過該公司及其時任高管。
2020年6月,香溢融通再次因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被上交所譴責。隨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寧波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
經查明,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而公司造假的主要目的為“提升考核利潤和管理層薪酬”。具體為,香溢融通2015年虛增利潤總額1.03億元,虛增凈利潤7758萬元;2016年虛減利潤總額4097萬元,虛減凈利潤2928萬元。
鑒于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自2020年7月以來眾多投資者對香溢融通提起訴訟索賠也逐漸地拉開了帷幕。香溢融通在2021年一季報中披露,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涉案金額合計約為890.11萬元,部分案件已開庭審理,尚未判決。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滿足香溢融通索賠條件的投資者來說,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及時維權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投資者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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