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違規擔保近70億元 投資者訴訟正當時

經過長達近4年的調查,ST信通(600289)日前發布公告稱,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至此,ST信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調查完畢。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ST信通索賠范圍為,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17年12月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待證監會正式的行政處罰出臺后,律師將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
2017年11月9日,ST信通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該公告顯示,ST信通為億陽集團提供的關聯擔保屬于關聯交易,未履行法定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黑龍江證監局要求ST信通立即停止上述違規行為,并予以改正。
隨后,2017年12月8日,因ST信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向其下發《調查通知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直至2021年7月27日,ST信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終于有了結論。根據此次出具的告知書顯示,經查明,在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26日期間,ST信通在未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下,合計為億陽集團、香港億陽、億陽集團阜新工貿有限公司、綏芬河翰德貿易有限公司等關聯方提供擔保62筆,擔保金額不少于68.46億元,并且控股股東曾長期存在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對于上述事項,億陽信通均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黑龍江證監局擬決定對ST信通采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實控人鄧偉、億陽集團時任執行總裁鄧清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數額不等罰款;對鄧偉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鄧清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另據ST信通7月1日發布的《關于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涉嫌違規擔保事項進展》公告顯示,億陽集團已通過現金及股權兩種方式清償占用公司非經營性資金。截至該公告日,除被法院錯誤劃扣的3372.10萬元正在申請執行回轉,其余資金全部得到清償。
在涉嫌違規擔保事項上,截至上述公告日,公司尚需承擔擔保或清償責任、并擬被劃扣的金額約為3.46億元,億陽集團通過阜新銀行開具了最高額為5.56億元不可撤銷、無條件的履約保函對其進行了銀行信用擔保,公司將不再因違規擔保造成新的資金占用。
劉鵬律師表示,由此可見,億陽集團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對ST信通解決億陽集團資金占用和公司涉嫌違規擔保事項已產生積極影響。但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隨著證監會對ST信通行政處罰的落地,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面臨眾多投資者的訴訟索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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