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信披違規擬被處罰 適格投資者勿忘索賠

7月27日晚間,ST信通(600289)公告稱,公司收到黑龍江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時隔三年多,ST信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終于有了基本結論。
經查明,ST信通及相關當事人涉嫌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
一、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有關情況。ST信通在2016年、2017年分別為億陽集團等關聯方提供23筆、39筆擔保,合計金額分別為25.01億元、43.45億元。ST信通未按規定及時對上述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除外)。
二、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截至2017年底,億陽集團通過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洲博通”)以與ST信通簽訂商務合同的形式長期占用ST信通資金,形成ST信通對五洲博通的其他應收款4.69億元。截至2017年11月,ST信通累計代億陽集團向億陽集團監事張小紅支付工資161.85萬元。ST信通未按規定及時對上述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除外)。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黑龍江證監局擬決定:對ST信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ST信通時任實控人鄧偉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億陽集團時任執行總裁鄧清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2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萬元罰款。同時,黑龍江證監局擬決定對鄧偉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鄧清采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鑒于證監會預罰單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買入ST信通,并在2017年12月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
告知書同時披露,截至2021年4月30日,ST信通尚需承擔擔保或清償責任的金額為3.47億元。億陽集團通過阜新銀行開具履約保函5.56億元,對億陽集團回購ST信通所持其股份進行擔保,但億陽集團未與ST信通簽訂股份回購協議。
另一方面,2018年至今,因上述違規擔保產生訴訟,ST信通資金陸續被法院執行、扣劃及司法拍賣,形成新的占用。截至2021年4月30日,新增執行、扣劃及司法拍賣28筆,共計4.24億元,成為因違規擔保訴訟判決而產生的資金占用。加上五洲博通事項及張小紅工資事項形成的大股東占用4.71億元共計形成占用8.95億元。
億陽集團在破產重整的過程中,通過現金形式償還7億元;通過受償現金及債轉股對應億陽集團6602.52萬股股權資產抵債1.33億元。2021年5月28日,億陽集團償還ST信通0.29億元。剩余0.33億元待執行回轉。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合計持有ST信通3.07%股份的5位自然人股東提請罷免現任董事會成員,并要求在臨時股東大會上進行投票表決。7月13日,ST信通董事會決議宣布取消原定大會。上交所發函要求就相關董事的履職情況、是否有董事或高管存在內幕交易等情形盡快自查核實。雖有反對取消股東大會的市場聲音,但原定16日的股東大會還是未能如期召開,公司亦未公布何時再開。
業績方面,ST信通2020年度實現歸母凈利潤為-3.61億元,同比下降124.05%。2021年一季度,公司歸母凈利潤為-5646.56萬元,同比收窄。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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