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網力索賠案雙方有調解意向 適格投資者仍可報名參與

7月16日,北京金融法院通過網上開庭的方式審理了ST網力(300367)證券虛假陳述案。庭審中,雖然原、被告雙方對實施日的確認存在較大分歧,但最終雙方都表示愿意調解。
本次庭審中,原、被告雙方代理律師圍繞“三日一價”(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基準價)展開辯論,雙方對揭露日、基準日及基準價無異議,但對實施日的確認存在較大分歧。
被告公司方主張,ST網力2017年年報披露日(即2018年4月25日)為實施日。原告代理律師則主張,以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中違法事實第二條“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的案涉事件發生日(即2017年4月21日)為實施日。
對此,法庭沒有當庭認定并作出判決。最終,雙方均表示愿意調解。不過被告公司方指出,由于公司的國資屬性,決策流程相對復雜,調解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往前追溯,2019年9月20日,ST網力在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半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披露存在對外違規擔保。2020年4月,ST網力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同年11月,ST網力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網力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重大合同兩項違法事實。北京證監局據此對ST網力及相關人員作出相應處罰。
基于上述違規事實,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間買入ST網力,并在2019年9月20日當天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
ST網力2020年年報顯示,處罰落地后,部分買入ST網力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以公司為被告向北京一中院、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訴訟。截至2021年4月20日,北京一中院已向公司送達起訴材料的該系列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累計43件,累計訴訟標的金額2822.21萬元。公司根據訴訟案件數量、涉及金額以及專業法律機構判斷的預期賠償比例等,計提預計負債1407.79萬元。
今年6月8日,ST網力披露了關于重大訴訟的公告,截至公告日,投資者索賠的涉訴金額達3918.24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ST網力違規擔保事項仍未得到解決。截至今年7月7日,公司合計明確需承擔的擔保責任余額為22786.75萬元,占2020年經審計的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111.23%。此外,公司合計被凍結銀行賬戶60個,影響金額為7668.38萬元;關于公司對供應商預付賬款的財務資助,供應商未歸還余額為1952.79萬元。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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