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明康德股東違規減持遭立案調查 受損投資者可參與索賠預征集

藥明康德(603259)股東違規減持事件,終于迎來監管升級。6月16日晚間,藥明康德公告稱,公司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瀛翊”)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有律師表示,上海瀛翊作為《證券法》規定的上市公司信披義務人,已涉嫌虛假陳述,權益受損的藥明康德投資者可依法提起訴訟索賠。
上海瀛翊違規減持事件曝于6月11日,當日藥明康德披露《關于違反承諾減持股份的情況說明及致歉函》稱,公司股東上海瀛翊違反其在IPO時有關減持公司股份的相關承諾,在未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通過集中競價減持1724.97萬股公司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70%,減持價格區間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減持總金額為28.94億元。
對于違反承諾減持的原因,上海瀛翊稱,其減持前持股比例未達1%,并將違反承諾減持的原因歸因于相關工作人員未能意識到作為委托投票方,在公司A股上市時已經作出有關減持公司股份的承諾,應適用相關減持規則,導致了本次違反承諾減持行為。
上海瀛翊表示,已意識到上述減持行為違反了其對上市后減持公司股份事項所做之承諾,也進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違反承諾的減持行為給公司及公司全體股東造成的影響,致以誠懇的歉意。
6月15日,上交所向藥明康德和上海瀛翊發出監管函,主要提出上海瀛翊應立即全面自查、盡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補償措施、提交此次股份減持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等四項工作要求。
上交所指出,股份減持事項直接關系到投資者切身利益,與之有關的規則和承諾,必須嚴格遵守。上海瀛翊及公司應當本著對投資者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工作函要求,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月16日,上海瀛翊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企業立案調查。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指出,上海瀛翊作為《證券法》規定的上市公司信披義務人已涉嫌虛假陳述,權益受損的藥明康德投資者可依法提起訴訟索賠。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間買入藥明康德,并在2021年6月11日收盤后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預征集。
雖然上海瀛翊此前已經作出道歉,但從藥明康德股價表現來看,上述減持事件曝光后,6月15日和16日,藥明康德股價分別下跌1.41%、5.53%。
記者 蘇城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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