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儀遭頂格處罰 實控人還終身市場禁入 受損投資者可進行索賠預登記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年半后,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290)(以下簡稱“ST華儀”)6月9日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至此,ST華儀及相關責任人違法違規行為事實被認定。
此次ST華儀收到的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與去年9月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容一致。經查明,ST華儀主要涉及三項違規。
一是ST華儀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2017年至2019年,ST華儀通過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儀集團”)實際控制的公司賬戶及部分員工個人賬戶走賬,最終將上市公司資金轉至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此行為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額23.2億元,余額11.41億元。其中,2017年資金占用發生額2.52億元,期末余額2.52億元;2018年資金占用發生額13.33億元,期末余額6.56億元;2019年資金占用發生額7.35億元,截至調查日余額11.41億元。
二是ST華儀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情況。ST華儀及其全資子公司為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累計擔保金額10.875億元。其中,2017年擔保發生額2.58億元,2018年擔保發生額8.295億元。
三是ST華儀存有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2018年及2019年,ST華儀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合計4.94億元:2018年涉及金額3.07億元,2019年涉及金額1.87億元。
ST華儀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擔保、使用募集資金未及時進行臨時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和2019年半年報中如實披露。遲至2019年11月25日,ST華儀發布《關于公司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事項的公告》,披露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
基于以上違法事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浙江監管局作出頂格處罰:對ST華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60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浙江監管局還決定對ST華儀實際控制人陳道榮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對時任ST華儀董事長陳孟列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駱意律師向記者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間買入ST華儀,并在2019年11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ST華儀的受損投資者,(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可參與索賠預登記。
駱意律師提醒投資者,若需進行索賠預先登記,需提前準備材料清單:
1、ST華儀股票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注意事項:原件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從第一筆買入開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筆賣出,尚未賣出者需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庫存股情況。)
2、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或交割單顯示身份證號碼的,可不出具開戶確認單。注意:如涉及在多家證券公司開設的證券賬戶,需分別打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據ST華儀近期公告,公司仍存在控股股東華儀集團及關聯方資金占用、占用余額達11.41億元;ST華儀及子公司因違規擔保承擔連帶擔保所產生的損失累計7.78億元;違規擔保余額為1.81億元等情況。并且,控股股東華儀集團目前處于破產清算階段,華儀集團持有的ST華儀226684727股股份(占ST華儀總股本的 29.83%)首輪拍賣流拍,該部分股份將進行第二次拍賣。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可能導致ST華儀控股股東、實控人發生變化。同時,ST華儀目前涉及擔保訴訟近20起,大多數已經下發一審判決,顯示結果多數為ST華儀敗訴,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