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鋅電索賠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律師表示前景明朗獲賠概率較高

今年5月,羅平鋅電(002114)公告稱,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洪鞏堤因個人原因請辭,由于其未持有羅平鋅電股票,他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也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作及公司經營管理的正常運行。
業績方面,羅平鋅電2021年第一季度經營狀況呈現穩定增長趨勢:實現營業收入4.0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4.50%;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040.53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0.99%。
除了公司正常的運營消息外,羅平鋅電遭到眾多投資者維權訴訟一事也同樣值得關注。
羅平鋅電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緣起于2018年9月12日,證監會對羅平鋅電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存在未按照規定在臨時報告和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10萬噸含鉛廢渣整改處置的情況,及未及時披露多項行政處罰情況,證監會認定羅平鋅電信息披露違法,對羅平鋅電處以60萬元罰款,相關高管被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根據羅平鋅電此前披露的有關投資者索賠訴訟事項的最新進展顯示,截至2021年2月27日,昆明市中院已受理投資人與羅平鋅電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共176起案件,訴訟金額共計2139.96萬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已有6起取得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公司已支付6名投資者和解款項共計113.98萬元。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證券訴訟有效時限為三年,羅平鋅電遭投資者索賠案時效將于2021年9月14日屆滿,留給受損投資者們的維權時間只剩3個月。
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根據前期案件進展情況來看,羅平鋅電索賠案訴訟前景明朗,后續參與的投資者獲賠概率較高。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含當天)期間買入羅平鋅電,并在2018年6月2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且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征集。
如今時效所剩無幾,劉鵬律師建議受損投資者應抓緊最后期限,盡快索賠,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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