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特鋼索賠案繼續推進 律師:適格投資者將大概率獲得賠償

日前,記者從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處獲悉,5月28日將有大批量投資者訴撫順特鋼證券虛假陳述案再次開庭。
自2020年12月份以來,首批參與撫順特鋼索賠案的投資者已陸續收到沈陽市中院一審判決書。根據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撫順特鋼虛假陳述行為與撫順特鋼投資者投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應當賠償投資者相應損失。
劉鵬律師向記者透露,此前有部分投資者認為一審判決撫順特鋼對投資者差額損失的17%承擔賠償責任的判賠比例較低,已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未提起上訴的投資者,基本已于2021年春節前收到了賠償款。
根據此前一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劉鵬律師進一步表示,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當天)期間買入撫順特鋼,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2019年12月26日,撫順特鋼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認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實。由此,受損投資者開始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
撫順特鋼在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截至該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沈陽市中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1307例,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約為2.05億元;截至目前,法院已經對上述648例案件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合計判決公司賠償金額2380.21萬元,公司已向其中553名原告投資者支付了1668.47萬元賠償款。
此外,據撫順特鋼一季報顯示,該季度公司實現營收18.03億元,同比增長25.0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73億元,同比去年增長115.53%。
業內人士分析稱,撫順特鋼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向好,效益水平也持續保持較好水平;且自2021年4月16日起,公司被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由此前的股票簡稱“ST撫鋼”變更為“撫順特鋼”。這說明公司此前的破產重整非常成功,發展趨勢漸好。
劉鵬律師提醒,撫順特鋼的投資者維權訴訟并未結束,目前公司正在呈現良好的發展趨勢,后續適格投資者索賠訴訟大概率都會獲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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