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環保虛減凈利潤擬被罰 受損投資者可報名參與索賠

嘉澳環保(603822)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浙江證監局調查完畢。5月17日晚間,嘉澳環保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嘉澳環保涉嫌違法的事實系未將應合并未合并境外主體納入合并財報范圍,未根據業務實質對相關業務進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銷處理,導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2019年初至2020年8月,嘉澳環保通過全資子公司東江能源、嘉穗進出口與RICH TIME、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等境外主體開展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嘉澳環保未將FOUTAIN HIGH、HIGH CHANNEL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未對東江能源、嘉穗進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之間的購銷業務進行抵銷處理,且未根據業務實質對通過RICH TIME實施的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進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銷,導致嘉澳環保前述四期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各期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7854.34萬元、8931.09萬元、11948.70萬元和14872.17萬元,分別虛增營業成本17962.36萬元、8991.97萬元、12021.33萬元和14973.67萬元,分別虛減凈利潤105.04萬元、58.93萬元、68.44萬元和93.61萬元。
浙江證監局依法擬決定,對嘉澳環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沈健,時任公司董事、財務總監查正蓉等3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款。
鑒于證監會擬處罰已下達,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嘉澳環保,并在2020年12月23日收盤后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
嘉澳環保表示,針對上述涉嫌違法的事實,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更正處理。其中2020年1-3季度調減營業成本13100.77萬元,除含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調整金額外,公司還將部分銷售費用重分類至營業成本中一并調整,此調整事項不影響凈損益。
湊巧的是,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同時,嘉澳環保發布了一份高管的辭職公告。公司董事會于5月15日收到查正蓉的書面辭呈,因其個人原因,查正蓉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財務總監職務,辭職后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記者 徐海峰 實習記者 肖宏娟

掃碼報名索賠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