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立案受理投資者訴ST冠福索賠案 參與維權正當時

5月17日晚,ST冠福(002102)再次發布《關于爭取撤銷風險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公告》。目前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冠福”。
其中,據上述公告顯示,ST冠福為同孚實業發行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私募債提供擔保,近期因同孚實業自身資金緊張,其所發行的私募債已出現逾期且未兌付的情形,并引發了相關的糾紛及訴訟。公司為妥善解決與投資者之間的糾紛,與同孚實業私募債項目相關債權人及其他相關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和解。截至該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和509名債權人(共計660筆業務)達成和解。
ST冠福表示,基于會計處理的謹慎性原則,公司已在2018年對控股股東的違規事項及為同孚實業擔保的私募債項目計提了壞賬損失或預計負債,此次簽署和解協議,公司將在當期沖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預計增加公司47.08萬元的利潤,具體數據以審計機構確認的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ST冠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浦東新區法院”)簽發的《民事判決書》。此前,同孚實業因資金短缺向晉泰投資公司進行借款,而ST冠福控股股東林文昌隱瞞公司董事會,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義向晉泰投資公司出具《擔保書》,約定由上海五天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后因借款期限屆滿,同孚實業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晉泰投資公司向浦東新區法院提起訴訟。
在第一次訴訟中,二審法院上海一中院駁回了晉泰投資公司要求上海五天對同孚實業的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上訴請求。隨后,晉泰投資公司以法院在案件中并未對保證合同無效后的法律后果進行釋明,對上海五天另行提起訴訟。此次浦東新區法院對該案件一審判決,被告上海五天對案外人同孚實業還款義務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擔賠償責任。
ST冠福表示,公司已在2018年度對控股股東違規的上述事項計提了壞賬損失或預計負債,根據上海一中院《民事判決書》,駁回晉泰投資公司要求上海五天對同孚實業的債務承擔連帶擔保的責任,公司已在2019年度沖回已計提的預計負債1517.82萬元。本次浦東新區法院的判決為一審判決結果,尚未依法生效,上訴期內若當事人未提起上訴請求或最終維持原判,公司需重新計提預計負債減少當期利潤1063.44萬元。
業績方面,4月27日,ST冠福發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根據公告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9.88億元,同比增長55.6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315.47萬元,同比下降36.5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6714.14萬元,同比增長80.11%。
同時ST冠福還披露了投資者索賠訴訟的情況。因控股股東違規事項,導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并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證監會福建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此引發投資者向公司訴訟及索賠。截至3月31日,投資者以“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案由,起訴公司要求賠償投資損失的涉案金額共計7.81萬元。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ST冠福的違法事實已被證監會確認,因此,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間買入ST冠福(002102),并在2019年1月21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判定為準。
記者從劉鵬律師處了解到,日前ST冠福投資者索賠案件已獲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等候正式開庭審理。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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