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機電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被立案調查 受損投資者可提起索賠

5月10日晚間,金龍機電(300032)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金龍集團發來的由金龍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金美歐分別出具的《告知函》,因信息披露事項,金龍集團、金美歐分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公開信息顯示,2021年1月14日,金龍機電發布《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被浙江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金龍集團及金美歐合計持有金龍機電股份的比例由29.08%下降至20.08%,累計變動比例為9%。金龍集團及金美歐在合計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后未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直至2020年8月19日才補充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浙江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金龍集團、金美歐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其實,早在2020年10月13日,深交所就曾針對金龍集團、金美歐的上述行為,給予其通報批評的處分。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監管態勢及已知信息表明,金龍機電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或已涉嫌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吳立駿律師認為,凡在2021年5月10日收盤時仍持有金龍機電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除面臨證監會調查外,金龍集團、金美歐的狀況也不理想。截至4月21日,金龍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金美歐合計持有金龍機電股份16125.17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0.0769%,合計處于質押狀態的股份16100.51萬股,占其合計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99.8471%,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0.0462%;合計處于司法凍結狀態的股份16124.60萬股,占其合計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99.9965%,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0.0762%。
此外,金龍集團目前正處于破產清算過程中,后續可能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將根據金龍集團破產清算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 徐海峰 實習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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