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開庭日期確定 ST金花索賠案:律師對投資者獲賠充滿信心

因大股東違規占款被處罰,ST金花(600080)已被72名受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訴訟至法院。據負責該案的投資者代理律師,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介紹,西安市中院將于5月14日首次開庭審理此案。此前,法院已經召集原被告雙方開過庭前會議。
ST金花違規案最早發現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發現,2019年度審計期間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萬元未歸還。2020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同年8月4日,ST金花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王智斌律師介紹:“庭前會議上,雙方在實施日的認定、交易因果關系、損失因果關系等方面存在爭議。金花股份方面主張2019年9月為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而我們主張2019年1月4日為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此外,金花股份認為,其股價在2020年4月30日后的下跌是各種因素造成的,唯獨大股東違規占款的信息對股價沒有影響。我們認為被告觀點不符合普通投資者對市場的認知,既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依據。我們對投資者最終獲賠充滿信心。”
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王智斌認為,凡是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金花股票,且2019年4月29日收盤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ST金花在4月23日公布財報時,提及到公司涉及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的進展情況。公告顯示,西安市中院向公司發送了《民事一審案件應訴通知書》、《民事起訴狀》及《舉證通知書》等,共計72名自然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訴訟標的金額共計約為704.58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該案件一審尚未開庭。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目前尚未對公司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
業績方面,ST金花2020年業績有所增長。財報顯示,公司2020年度實現營業收入為6.68億元,同比下降11.45%;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3774萬元,同比增長45.69%;營業收入約為6.68億元,同比下降11.45%;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059元,同比增長45.67%。
此外,ST金花稱公司已經符合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正在向上交所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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