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華能源信披違規被投資者起訴 投服中心出手打破行政前置壁壘

昊華能源22日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和《民事案件舉證通知書》。投資者因昊華能源涉嫌虛假陳述,起訴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提起民事索賠訴訟。
投資者起訴昊華能源是因為,昊華能源在未與京東方集團達成書面協議確認將其5.1億噸注入京東方能源的前提下,導致2015年2月11日發布的《收購30%股權的公告》存在虛假記載;昊華能源提前對9.6億噸煤炭資源量進行賬務處理,導致2015年至2018年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公告顯示,投資者要求昊華能源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上述三項損失的利息。其中,趙潔要求公司賠償41962.44元,周靜華要求賠償47166.79元,及全部訴訟費用。
回溯案情,最先曝出這項差錯的,是京東方披露的一則股權轉讓公告。2019年12月26日京東方公告,擬掛牌轉讓孫公司淏盛能源100%的股權。淏盛能源持有巴彥淖井田9.6億噸資源中的5.1億噸。2020年4月28日,昊華能源承認前述30%股權轉讓協議條款對收購標的京東方能源的實際配置資源量約定不明確。2020年5月20日,證監會以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對昊華能源立案調查,北京證監局也同時向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本案中昊華能源將9.6億噸煤炭配置資源量作為交易內容披露,導致虛假記載問題。雖然證監會尚未就本案作出正式行政處罰,但本案上市公司違法行為清晰且上市公司已公告自認存在違法事實。據悉,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近日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訴訟并獲得受理。
根據公開信息和相關法律法規,凡是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間買入昊華能源,且截至2019年12月27日仍持該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投服中心支持部分投資者提起訴訟,打破了上市公司虛假陳述類案件立案受理時,須以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和生效的刑事判決認定為前置條件。雖然證監會尚未就本案作出正式行政處罰,但本案上市公司違法行為清晰且上市公司已公告自認存在違法事實。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從昊華能源違規情節與股價變動情況來看,投資者向昊華能源及相應高管提出民事索賠訴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我們也將在近期向法院提交部分投資者的訴訟材料,我們對訴訟結果非常樂觀。”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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