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玻璃被要求披露投資者索賠案細節

金剛玻璃(300093)4月21日稱,公司收到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發來的《關注函》。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此次不僅要求公司在4月28日前回復《關注函》并對外披露,還要求公司抄送廣東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金剛玻璃近期多個重大事項引發深交所高度關注。2021年2月以來,金剛玻璃股價由每股7.85元上漲至每股18.28元。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20年度預計虧損8923.55萬元—12073.04萬元。另外,公司原董事莊毓新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于2021年3月底被刑事拘留,公司目前為無實際控制人狀態。
深交所關注重點主要集中在:一是,金剛玻璃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說明公司股價大幅上漲與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公司股價漲幅較高等事項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二是,公司現任高管目前是否能夠正常履職,公司“三會”運作及經營管理是否正常,莊毓新涉嫌犯罪事項是否會對上市公司產生直接影響,公司是否存在需承擔相關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并充分提示風險;三是,第一大股東歐昊集團及第二大股東何光雄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基于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相關的一致行動協議或安排,換屆選舉完成后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
此外,深交所還注意到,金剛玻璃2020年以來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涉及多起民事訴訟案件,公司至今未披露相關訴訟信息。深交所要求金剛玻璃說明目前涉訴案件的明細,結合案件被法院受理時點及涉案金額等,說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情形。
金剛玻璃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連續三年虛增利潤超過1億元,且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存在關聯方占用大額資金及大額非交易性資金往來的情況,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和2018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維權律師表示,處罰下達后,那些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金剛玻璃,并且截至2019年1月24日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獲得了索賠資格,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律師預計,金剛玻璃在歐昊集團支持下,有很大可能走出低谷,這對參與訴訟索賠的投資者來說是利好消息。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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