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環境造假被罰后更正多年財報 兩次違規索賠范圍已確定

科融環境(300152) 20日發布了2020年財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51494.65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0.3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299.15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84.66%。
值得注意的是,科融環境同時發布了一份《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迫诃h境在公告中稱,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指出公司通過將21個項目調試報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為2017年,并在2017年度確認調試收入,虛增2017年度利潤717.88萬元。
收到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公司成立專項小組開展全面自查工作,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有關規定,對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對相關會計期間的財務數據進行了調整。
從科融環境公布的情況可以看出,此次年報變動范圍較大。根據相關規定,公司需聘請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上述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進行專項鑒證,并發表專項鑒證報告,但鑒于年報編制期間工作量較大,鑒定報告將在兩個月內補充披露。
這并不是科融環境第一次發生信披違規。2019年5月31日,科融環境收購案當事人因虛假披露收購信息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證監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關聯方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
證監會查明,2016年6月,天津豐利收購科融環境控股股東的股權時,存在兩項違規。一是天津豐利創新投資有限公司通過科融環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二是科融環境控股股東徐州杰能科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徐州豐利科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通過科融環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公司兩次信披違規被罰,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可以要求科融環境賠償損失。凡是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買入科融環境股票,并在2017年11月30日仍持該股的投資者;或者是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6日買入科融環境股票,并在2019年8月6日仍持該股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科融環境在2019年7月曾變更過公司名稱和注冊地址。律師認為,企業變更名稱和注冊地點不會對訴訟案件的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名稱變更前公司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全部由變更后的公司來承擔。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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