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東力2020年凈利潤同比增長6581% 律師:“元氣”恢復利于維權

寧波東力(002164)4月14日晚同時發布了《2020年度業績快報》及《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據寧波東力《2020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公司2020年營業總收入約為12.38億元,同比增加21.3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14.61億元,同比增加6581.02%。主要系受非經常性損益的影響,其中司法機關追回股票和現金產生凈利潤13.59億元。
與此同時,寧波東力預計2021年第一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990萬元,同比扭虧為盈;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4元。對于業績變動的主要原因,寧波東力在公告中表示,2021年一季度,隨著疫情的進一步控制,因疫情推遲的訂單重新啟動,市場需求恢復性增長,公司緊抓市場機遇,深挖潛力,降本增效,實現收入和利潤的雙增長。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現在看來寧波東力的“元氣”正在逐漸恢復當中,公司的業績增長對即將發起維權索賠的投資者來說不是壞事。
2018年8月25日,寧波東力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經過兩年多的調查后,寧波東力及相關當事人于2021年1月,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證監會查明,寧波東力重組標的深圳市年富供應鏈有限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階段,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虛增應收款項,隱瞞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等行為,并向寧波東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虛假信息的財務報表,導致寧波東力存在信披違法行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證監會認定,年富供應鏈各期財務報表虛增利潤均達到當期披露營業利潤70%以上,涉案數額巨大,手段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對寧波東力信披違法違規一案,劉鵬律師向記者強調,表面來看,因收購對象年富供應鏈公司財務造假,而連累寧波東力成為受害者,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均被證監會警告及罰款處罰。但是,從綜合信息來看,寧波東力是信息披露義務人,公司應對投資者因虛假陳述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鑒于證監會正式處罰已經下達,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劉鵬律師表示,凡是在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7月1日(含當天)期間買入寧波東力(002164),并在2018年7月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代理律師將根據具體情況代投資者向公司索賠。
此外,據劉鵬律師介紹,寧波市中院目前從已經立案的投資者訴寧波東力證券虛假陳述案中挑選出部分案件作為示范性案例,待該案判決生效后,其他同類型平行案件可參照示范判決的標準更快捷的獲得調解或判決。投資者可關注法院對示范性案例的判決情況。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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