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龐大訴訟時效將到期 重整成功使投資者獲賠機會大增

ST龐大(601258)4月15日發布《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收購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持續督導意見》。公司稱,ST龐大重整成功后,公司財務明顯改善,也給投資者訴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獲賠機會大增。本案訴訟時效將于7月4日到期,受損投資者不要錯過索賠末班車。
2019年12月9日,龐大集團召開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與出資人組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及其中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同日,唐山中院作出(2019)冀02破2號之十五《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龐大集團重整計劃》。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收購方財務顧問,持續督導期為收購人完成收購后的12個月。
重整后,ST龐大財務逐漸改善。2021年1月26日,ST龐大發布《2020 年度業績預增公告》,公告顯示:2020年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億元至7.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4億元至6.34億元,同比增長417.23%至546.54%。
ST龐大表示,本期業績預增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主營業務影響本報告期為公司重整結束后第一年,部分品牌經營穩步恢復,經營效率逐步提升。營業收入較上年大幅增加,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各項費用支出較上年大幅減少,盈利能力增強。因此,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上年度有較大幅度增長。二是非經常性損益的影響。主要為處置子公司股權或資產產生的收益增加。
雖然ST龐大近期利好不斷,但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仍然值得投資者關注。
ST龐大之所以遭到投資者索賠,源于公司2018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ST龐大具體的違規事項為:一是公司原實控人龐慶華、公司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二是未按規定披露其及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的關聯交易;三是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
目前,ST龐大已與個別投資者達成賠償和解協議。由于大多數投資者認為和解協議的賠付比例過低,拒絕調解,目前仍在與公司進行訴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凡是在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5月3日期間買入龐大集團股票,并在2017年5月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前期費用。
該索賠案兩年之前就被石家莊中院立案受理,但因為指定管轄以及破產重整等問題,導致訴訟程序擱淺。目前留給投資者索賠的時間剩下不足三個月。如果投資者想等待法院正式判決下達后再決定是否起訴,很可能會過期。一旦訴訟時效到期,投資者將失去索賠勝訴機會。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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