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高科一季度凈利預增1.8億元 受損投資者索賠從速

4月13日晚,風華高科(000636)發布業績預告,預計2021年第一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0億元至1.90億元,同比增長44.42%至52.44%;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0元至0.21元。
關于業績變動原因,風華高科表示,受益于電子元器件市場需求旺盛、公司前期投資成效逐步釋放以及強化管控等綜合因素的積極影響,公司主營產品片式電容器、片式電阻器、電感器累計產銷同比大幅增長。
另外,報告期,風華高科累計實現非經常性損益預計為744.25萬元,較上年同期的4203.50萬元減少3459.26萬元,減幅為82.29%。公司報告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為17255.75萬元至18255.75萬元,同比增幅約為108.91%至121.01%。
業內人士分析,本次發布的業績預告雖然為風華高科初步估算的結果,但可以看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正在穩步增強,對持有風華高科股票的投資者來說是利好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風華高科于3月23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對投資者訴風華高科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進行了說明。截至該公告日,共計309名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涉案金額合計約為23464.19萬元。
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風華高科根據投資者訴訟已有的一審判決情況及訴訟進展情況計提了22898.08萬元預計負債,但由于投資者維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尚未結束,公司暫無法預計未來可能產生的投資者訴訟支出金額。
風華高科遭投資者索賠源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風華高科存在兩大違法事實:一是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公司未及時披露董事會及監事會決議。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廣州市中院此前的一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風華高科,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截至記者發稿時,風華高科對178起投資者訴訟的一審判決不服,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上訴,但都尚未判決。劉鵬律師認為,雖然公司提起上訴,但公司已將相關訴訟計提了預計負債,并且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證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一向是零容忍,二審推翻的概率極小。該案件訴訟時效將于2022年12月12日屆滿,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應及時依法索賠,挽回損失。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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