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回購未能全額完成 還因信披違規面臨投資者索賠

4月12日晚間,ST德豪(002005)發布《關于股份回購期限屆滿暨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稱,截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回購股份的期限已屆滿,公司本次回購金額未達到整體回購方案下限,實際回購金額為回購方案計劃金額下限的33.95%。
根據ST德豪此前的回購方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4000萬元且不超過8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50元/股(含)。
截至2021年4月12日,ST德豪回購股份的期限已屆滿。在本次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內,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1229.51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6967%,最高成交價為1.3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0.99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357.92萬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金額未達到整體回購方案下限,實際回購金額為回購方案計劃金額下限的33.95%。
ST德豪表示,從2021年3月26日開始,公司股票連續漲停,且股價已高于1.5元/股,超過公司回購價格上限,不符合公司董事會批準的預定方案,無法繼續實施回購,故公司回購金額未達到整體回購方案下限。
此外,ST德豪于4月7日收到安徽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除將被證監會處罰外,公司還要面臨投資者的索賠。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ST德豪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事實包括:一是未按規定披露關停LED芯片工廠的重大事件,導致2018年年報涉嫌重大遺漏;二是虛增2018年度利潤,導致2018年年報涉嫌虛假記載。
最終,ST德豪少計提資產減值準備29.11億元,少計提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0.95億元,未計提未決訴訟預計負債4.53億元,合計虛增2018年度利潤34.59億元,導致2018年年報涉嫌虛假記載。
安徽證監局認為,ST德豪作為上市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件、少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少計提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未計提未決訴訟預計負債,導致披露的2018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等情況,涉嫌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
對此,安徽證監局擬決定:對ST德豪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
鑒于證監會擬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期間買入ST德豪,并在2019年7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集體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ST德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將發生改變。ST德豪3月30日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蕪湖德豪投資持有的2.21億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質為無限售流通股)已完成拍賣。上述股份分別由浙江乘澤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蚌埠鑫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拍賣競得。后續可能將涉及繳款、法院執行法定程序、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如上述程序完成,將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記者徐海峰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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