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中院明確中創環保兩個索賠區間 持股5%以上股東違規減持又遭行政監管

投資者訴中創環保(300056)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有了新進展。4月2日,廈門中院裁定本案適用普通代表人程序審理。根據廈門中院裁定書,該案明確了兩個可索賠區間。
具體來看,該案中,原告沈某等56名個人投資者依據2020年7月3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在起訴狀中共同推選2人作為擬任代表人,申請啟動代表人訴訟。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符合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的條件并予以立案。
針對中創環保的兩項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廈門市中院目前認定了兩個索賠范圍:(1)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間買入中創環保,并在2017年4月6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2)自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17年12月23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由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符合上述兩個索賠范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中創環保遭投資者索賠還是源自公司名為三維絲時的信披違規行為。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廈門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中創環保(原“三維絲”)存在未按規定在臨時報告及定期報告中披露有關關聯交易;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臨時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報和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等違規情形。
劉鵬律師向記者解釋,雖然三維絲現已更名為中創環保,但不影響投資者的索賠資格和權利。中創環保此前披露,在投資者提起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中,已有22起和解結案。劉鵬律師指出,“和解結案”意味著已有投資者拿到了賠償。
根據中創環保最新的2020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在訴索賠金額為3452.10萬元,公司委托專業機構對上述案件進行詳細分析、綜合評估系統風險以及其因素后,公司對此類相關訴訟確認預計負債1173.71萬元。
除此之外,記者注意到,3月31日,中創環保發布了關于其持股5%以上股東廈門坤拿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根據公告顯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廈門坤拿在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中創環保股份126.34萬股,成交金額1031.06萬元。廈門坤拿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因此,證監會廈門監管局決定對廈門坤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劉鵬律師表示,中創環保證券虛假陳述案訴訟時效到2022年5月7日屆滿。目前訴訟時效已經過去近兩年,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應注意訴訟時效,以免過期無法參與索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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