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訴惠而浦索賠案已多次開庭 格蘭仕24.5億元要約收購利好索賠

惠而浦(600983)索賠案近日在合肥市中院再次開庭審理。據代理投資者維權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介紹,此次庭審過程中,揭露日該如何確定是惠而浦索賠案目前爭議的焦點。
因信披違法違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惠而浦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罰單下達后,就有投資者立即向法院遞交了索賠申請。合肥市中院于2020年10月22日首次開庭審理。在當時庭審中,原被告雙方主要在投資者損失與惠而浦虛假陳述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虛假陳述的更正日(揭露日)、訴訟時效等三方面存有爭議。
劉鵬律師介紹,在近日的這次庭審中,揭露日該如何確定依然是最大的爭議焦點。原告惠而浦方面認為,其虛假陳述行為的揭露日應當認定為公司公告被證監會處罰之日;而被告投資者方面認為,惠而浦于2017年7月27日發布了會計差錯提示性公告,已達到了揭露的效果,應該以此日期為揭露日。當日庭審最后,法院未對該案件判決。
劉鵬律師提醒投資者,需要關注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同時也需要關注法院對本案的系統性風險的認定等情況。目前,雖然原、被告雙方對于案件有部分爭議,但并不影響投資者參與對惠而浦的證券虛假陳述民事索賠訴訟。凡是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含當天)期間買入惠而浦,并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3年8月1日屆滿。
此外,格蘭仕收購惠而浦(中國)的要約收購已經獲得監管部門的批準。2021年3月29日,惠而浦發布最新的《要約收購報告書》中顯示,格蘭仕向惠而浦股東發出部分要約收購,本次要約收購股份數量約為4.68億股,占惠而浦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1.00%,要約價格為5.23元/股。本次要約收購期限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按此計算,格蘭仕收購惠而浦所需資金約為24.5億元。而收購單價,相比惠而浦最新收盤價8.93元/股,折價約40%。
同時,惠而浦在公告中還披露,本次要約收購已取得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并已完成美國、巴西、德國、土耳其、奧地利、哥倫比亞的反壟斷審查程序。
業內人士分析表示,惠而浦已連續兩年虧損,在三洋品牌退出后,2021年1月份又賣掉一條洗衣機產品線的背景下,要約收購對惠而浦投資者索賠工作來說算是好消息。
另外,3月6日,惠而浦再次發布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該公告顯示,公司用4.2億元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惠而浦在公告中還表示,公司自有資金充沛,不存在負有大額負債的同時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情形。
劉鵬律師向記者表示,綜合各方面信息來看,投資者提起索賠訴訟后,基本不用擔心公司的賠償能力,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參與索賠訴訟。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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