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上漲近六成,高管卻遭刑拘 金剛玻璃受損投資者可參與訴訟索賠

3月31日晚間,金剛玻璃(300093)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2021年3月29日收到汕頭市公安局送達的《拘留通知書》。董事莊毓新先生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此事對公司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對于莊毓新被刑事拘留,金剛玻璃表示,目前公司共六名董事,經確認,除董事莊毓新先生外,其余董事處于正常履行職務狀態。而記者注意到,在3月30日,公司董秘林臻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書面辭職申請。
2020年3月,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曾對金剛玻璃下發過監管函,其中涉及公司8位責任人,其中就包括莊毓新。
據上述監管函顯示,因金剛玻璃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以及存在關聯方占用大額資金、大額非交易性資金往來的情況,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為由,對公司2018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同時,公司董事莊毓新等相關責任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緊接著,2020年4月20日,金剛玻璃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2015年至2018年間,金剛玻璃累計虛增利潤超過1.82億元、虛增貨幣資金達7.76億元,并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對此,證監會除責令金剛玻璃改正、給予警告外,同時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一同被處罰的還包括公司24名高管。其中,莊毓新為其他責任人之一,被證監會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公司時任董事長莊大建和財務總監林仰先分別被采取10年和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金剛玻璃的財務造假比例較高,對股民的權益損害較大,公司及負有責任的管理人員,應當承擔對股民投資損失全額賠付的責任。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含當天)期間買入金剛玻璃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此前,受股東占用資金等影響,金剛玻璃經營業績連續幾年呈虧損狀態。公司2019年凈利潤虧損0.90億元。近期,公司發布的2020年業績預虧報告稱,預計2020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8923.55萬元至1.21億元。
然而,金剛玻璃的股價并沒有受業績低迷影響。自2021年2月份起,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從6.96元/股漲至目前13.18元/股附近,兩個月內,股價累計漲幅高達59%。截至記者發稿時,公司股價報收13.21元/股,較前一日漲6.79%。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處罰之前,金剛玻璃2021年3月26日發布公告稱,歐昊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程姝、趙曉東自2021年3月4日至3月25日增持金剛玻璃股份合計約為92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26%;此次權益變動后,歐昊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32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除此之外,歐昊集團表示,除司法過戶受讓的10.72%股份外,有意向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擬增持股份不低于2600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2%)。
對此,劉鵬律師認為,目前公司在新入駐的歐昊集團支持下,有很大可能走出低谷,這對參與訴訟索賠的投資者來說是利好消息。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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