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律師進行初步交鋒 ST金花當庭否認違規對股價影響

因大股東違規占款被處罰,ST金花(600080)已累計被72名受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近日,西安市中院召開庭前會議,原被告律師均到場進行了初步交鋒。
據參與庭審的投資者方代理律師,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介紹:“目前來看,雙方在實施日的認定、交易因果關系、損失因果關系等方面存在爭議。金花股份方面主張2019年9月為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而我們主張2019年1月4日為虛假陳述行為實施日。此外,金花股份認為,其股價在2020年4月30日后的下跌是各種因素造成的,唯獨大股東違規占款的信息對股價沒有影響。我們認為被告觀點不符合普通投資者對市場的認知,既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依據。我們對投資者最終獲賠充滿信心。”
ST金花違規案最早發現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發現,2019年度審計期間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截止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萬元未歸還。2020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同年8月4日,ST金花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金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ST金花的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西安桑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鴻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ST金花的其他關聯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資通過非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簽訂《借款協議》、《財務顧問合同書》,其他關聯方西安桑碩和西安鴻輝通過與ST金花及其子公司簽訂《借款協議》的方式,累計從上市公司拆借資金27777萬元,占ST金花2018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5.68%。根據公司公告,上述違規占用的資金已在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歸還。
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王智斌認為,凡是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金花股票,且2019年4月29日收盤仍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ST金花3月22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安市中院發來的《民事一審案件應訴通知書》、《民事起訴狀》及《舉證通知書》等,共計72名自然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訴訟標的金額共計704.58余萬元。
ST金花表示,本次涉及訴訟的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2019年12月31日)貨幣資金2.40%,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27.20%。目前該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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