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環生物遭三家機構投資者索賠近2.66億元 適格投資者亦可繼續發起索賠

四環生物(000518)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又出現新的進展。公司近日公告稱,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及應訴通知書等材料。
據上述公告顯示,原告昆山市能源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昆山創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昆山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均因受四環生物虛假陳述行為侵害,遭受了投資損失,所以,現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四環生物賠償原告三家機構投資者投資損失合計金額約為2.66億元。
目前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四環生物表示,此事件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19年1月7日,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四環生物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年多后,2020年4月,證監會下發了對四環生物及相關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四環生物、陸克平等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實際控制人信息存在虛假記載;2014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共同持有四環生物股票達5%及每增加5%時未履行報告、公告義務,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內繼續買賣四環生物股票;陸克平及其一致行動人趙紅、華櫻、倪利鋒、何斌合計持股達30%時未按規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的公告、發出收購要約等義務。
鑒于四環生物及相關當事人的違法違規事實,證監會決定,對四環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陸克平、孫國建等其他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萬元至2600萬元不等罰款。而陸克平則因數項違法違規并罰,共計被罰款2734萬元。以上各項罰款共計3256萬元。同時,證監會決定對陸克平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孫國建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凡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間買入四環生物(000518),且在2019年1月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維護自身正當權益。本案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4月27日屆滿。
除此之外,劉鵬律師還表示,從四環生物2020年度業績預告來看,公司賠付能力尚可,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四環生物公告預計2020年度凈利潤2550萬元,比上年同期1433萬元上漲77.94%,而同一時間段內的生物制品行業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34.14%。
四環生物表示,公司業績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13日,四環生物全資子公司廣西洲際林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六萬林場簽訂了《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林木轉讓事宜的主體協議》,2020年度因完成該交易,收入、盈利同比增加。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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