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花遭72名投資者訴訟索賠 律師給出具體索賠條件

ST金花(600080)3月22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安市中院發來的《民事一審案件應訴通知書》、《民事起訴狀》及《舉證通知書》等,共計72名自然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訴訟標的金額共計704.58余萬元。
ST金花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涉及訴訟的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2019年12月31日)貨幣資金2.40%,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2019年12月31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27.20%。目前該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因資金占用等信披違法違規行為,ST金花于2020年8月4日收到證監會陜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對ST金花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原告投資者據此向公司發起民事索賠訴訟。
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介紹,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3年8月6日屆滿。目前西安市中院已收到部分受損投資者的起訴材料。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ST金花索賠區間暫定為,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金花(600080),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3月22日晚間,也是上交所發出問詢函的5個多月后,ST金花終于對公司股東權益變動事項進行了回復。
具體來看,2020年11月4日,ST金花發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達到1%的提示性公告。據公告顯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股東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集合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2.65萬股。增持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7222.92萬股,占公司股份比例19.35%,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但是,公司在此份披露的公告中聲稱,這并未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該公告發出后,上交所隨即向公司下達問詢函。
但是ST金花對此事的回復一直在延期中,從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一共發布了18封延期回復公告。而在此期間,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斷增持。
ST金花在此次回復公告中稱,截至2021年3月17日,股東金花投資持有公司股份數為7144.77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9.14%。股東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數為8338.63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2.33%。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但鑒于其無意謀求公司控制權,并在信息披露中已做出的承諾,因此,ST金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仍為金花投資及董事長吳一堅。
然而在ST金花發布回復函后,上交所于當日晚間對公司股東權益變動事項提出監管要求。其中要求,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動人如在后續減持公司股份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則,并及時披露權益變動情況。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實是否存在關聯方接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未履行程序、對外擔保等行為。
ST金花表示,將根據上交所監管要求,盡快要求相關方就上述問題予以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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