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綸科技虛假陳述案3月26日開庭 首次開庭情況可重點關注

日前,深圳市中院以公告送達方式向新綸科技(002341)告知,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將于2021年3月26日10時、2021年3月26日14時30分在深圳市中院開庭審理。據法院公告顯示,有59名原告投資者參與被告新綸科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記者從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處獲悉,目前,深圳市中院已依照相關規定選定新綸科技證券虛假陳述案為示范性案件。待該案判決生效后,其他同類型平行案件可參照示范判決的標準更快捷的獲得調解或判決。因此,投資者可以重點關注首次開庭情況,尤其是投資差額損失計算方法和系統性風險比例。
2020年5月,證監會認定新綸科技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問題,對公司進行了處罰。這份處罰決定也成為投資者向公司索賠的有力證據。
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劉鵬律師表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當天)期間買入新綸科技,且于2019年6月26日(不考慮是否為交易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本案訴訟時效將于2023年5月8日屆滿。
業績方面,據新綸科技近期發布的2020年度業績快報顯示,公司營業總收入約為21.77億元,同比下降34.4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12.60億元,上年同期盈利988萬元,同比下降12848.83%。其中,大幅計提商譽、轉讓股權、對口罩設備進行減值準備、重組損失是造成2020年虧損的主要原因。
但在同日發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中,新綸科技表示,一季度公司預盈600萬元至900萬元,上年同期虧損4026萬元。盈利原因是受益于消費類電子市場的增長,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綸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的電子功能材料產品海外訂單同比大幅增加。此外,公司的軟包鋰電池用鋁塑膜產品訂單同比增長200%,利潤同比得到了較大改善。
除上述利好消息之外,新綸科技3月2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向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申請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合計2.45億元的定向融資計劃通過股東大會審議。公司通過此次定向融資計劃將獲得2.45億元資金,公司近日擬與投資方簽署相關協議,確保公司債到期兌付。
3月13日新綸科技還公布了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擬向85名核心員工授予5800萬份股票期權,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每份3.39 元。新綸科技表示,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將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股東權益帶來正面影響。
劉鵬律師就新綸科技目前的狀況表示,在現情況下,滿足索賠條件的新綸科技投資者應及時參與維權,大概率可以通過證券訴訟挽回投資損失的機會。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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