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為完成銷售任務長期造假 中信國安被罰還將面臨投資者索賠

中信國安(000839)于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查明,中信國安自2009年至2015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僅子公司青海中信國安為完成銷售目標,采用預售方式完成業績等手段虛增收入,自2009年至2014年累計虛增利潤總額超過10億元
2020年5月,中信國安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證監會對該案件已經調查完畢。證監會擬決定對中信國安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上述公告顯示,經查明,中信國安等涉嫌違法事實包括:一、披露的《2009年年度報告》《2010年年度報告》《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年度報告》《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二、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而言,因子公司青海中信國安為完成銷售目標,采用預售方式完成業績等手段虛增收入,以致在青海中信國安納入中信國安合并報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間,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06億元,累計少計財務費用5.07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0.12億元。
此外,中信國安還分別在2014年12月24日及2015年1月23日與中信國安投資簽署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國安51%及49%股權轉讓協議,中信國安在首次轉讓51%股權后,對剩下的49%股權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青海中信國安在2015年1月至6月期間賬面虛增收入、少計財務費用,該期間虛增凈利潤6832.61萬元,這導致2015年中信國安賬面投資收益多計3347.98萬元,占當年中信國安投資收益的6.24%,利潤總額的8.56%。
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18日前買入中信國安,并且截至2020年5月17日仍持有中信國安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2020年5月17日,中信國安公告被證監會立案。5月18日,公司股價復牌即跌停。而后的幾個交易日,股價繼續下挫,曾在5月25日最低跌至2.26元/股,對比立案調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3.17元/股,股價下跌了28.7%。歷史數據顯示,2020年二季度,中信國安股東總數超過21萬戶,預計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眾多。一旦法院判決公司賠償投資者,預計公司賠償壓力較大。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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