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股東質押回購糾紛敗訴 投資者索賠持續征集中

獐子島(002069)2月22日晚間發布公司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的進展公告。在與東吳證券的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中,公司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被判敗訴。
公告顯示,近日,獐子島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和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東吳證券購回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律師費損失。
若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付款義務,東吳證券有權以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質押的獐子島5879.99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8.27%)、部分不動產等,以及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質押的獐子島100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1.41%)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長海縣獐子島大耗經濟發展中心負擔。
獐子島表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將通過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措施,盡快妥善解決上述債務問題。本次訴訟判決目前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上述涉訴股份如果變更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
獐子島的麻煩不止于此,公司還因虛假陳述行為正面臨投資者的訴訟索賠。
經梳理統計,大連中院已經累計受理148名自然人起訴獐子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訴訟金額共計6124.53萬元。
此外,馬光等3名投資者還向大連中院申請財產保全。2020年12月28日,獐子島公告稱收到法院民事裁定書,經法院裁定,共凍結獐子島銀行存款3615.91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其他等值財產。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2020年9月以后,由其代理的多名獐子島受損投資者向大連中院遞交了訴狀,目前已陸續收到《立案受理通知書》等待開庭。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間買入獐子島,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業績方面,獐子島2020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0年度扭虧為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盈利為1000萬元至150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虧損1億元至1.5億元。
記者徐海峰 實習記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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