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林被查或因財務造假 受損投資者有望獲賠償

*ST永林于2月2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月1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就在2月17日,*ST永林剛宣布公司實控人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2020年4月12日,*ST永林的控股股東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總公司(下稱“永林集團”)與中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林控股”)簽訂協議,約定由中林控股以貨幣出資與永林集團以持有的6488.46萬股永安林業股票出資共同設立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中林控股、永林集團在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1%、49%,由中林控股作為合資公司的控股股東;并通過簽署《表決權委托協議》及《補充協議》將永安市財政局和永安市林業建設投資公司合計持有的4.99%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委托給合資公司。今年2月10日,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已辦理完成。
此次權益變動后,合資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488.4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19.27%,并通過表決權委托合計持有永安市財政局和永安市林業建設投資公司的4.99%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成為公司控股股東,中林控股通過合資公司間接控制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由永安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變更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ST永林此前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20年業績已實現扭虧為盈。*ST永林2020年凈利潤預計同比增長超11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盈利3000萬元至4500萬元,上年同期為虧損2.36億元。就在投資者以為公司已經從泥潭中爬出來時,*ST永林突然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受此消息影響,*ST永林23日股價跌停。
目前尚不清楚*ST永林被調查的具體原因,一旦證監會行政處罰下達后,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證券訴訟要求上市公司賠償投資者投資差額等損失。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截至2021年2月22日收盤,仍持有永安林業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這部分投資者具備初步索賠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5月8日,*ST永林曾連發3份公告,內容分別是福建證監局對*ST永林采取責令改正及責令公開說明措施、對*ST永林現任董事蘇加旭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對*ST永林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ST永林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虛構收入、提前確認收入及延遲結轉成本;二是重大資產重組中披露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三是未能提供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
此外,負責永安林業2017、2018年度報告審計的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因未能勤勉盡責履行審計義務、確保審計執業質量,于2020年3月被福建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一同被警示的還有該所3名當事注冊會計師。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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