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明確ST撫鋼索賠條件 部分受損投資者已拿到賠償款

2月2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投資者訴ST撫鋼(600399)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審?事判決書。
?事判決書顯示,本案爭議焦點為:1、撫順特鋼公司虛假陳述?為的揭示?應當如何確定;2、撫順特鋼公司虛假陳述?為的基準?和基準價應當如何確定;3、撫順特鋼公司應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沈陽市中院最終認定,ST撫鋼虛假陳述?為的揭示?確定為2018年1?31?;基準?確定為2019年7?30?,對應的基準價為3.38元;同時,ST撫鋼應當對投資者的差額損失在扣除系統?險后承擔賠償責任,投資差額損失與ST撫鋼虛假陳述?為存在損失因果關系。
代理ST撫鋼投資者維權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一審判決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當天)期間買入ST撫鋼,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且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該案件訴訟時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據ST撫鋼在1月公布的虛假陳述案件的進展情況顯示,沈陽市中院已對322名原告訴ST撫鋼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合計賠償金額為993.97萬元。
此外,劉鵬律師向記者透露,自去年12月份以來,此前參與ST撫鋼索賠案的投資者已陸續收到沈陽市中院一審判決書。部分投資者認為一審判決,ST撫鋼對投資者差額損失的17%承擔賠償責任的判賠比例較低,已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未提起上訴的投資者,基本已于2021年春節前收到了賠償款。
值得一提的是,ST撫鋼在1月26日發布了2020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公告顯示,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公司2020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在5.3億元至5.9億元之間,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5.48%至95.34%。公司2020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預計在4.75億元至5.15億元之間,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約為127.18%到146.32%。
劉鵬律師對此分析,ST撫鋼業績預增,說明公司此前的破產重整非常成功,這對正在準備索賠的投資者是利好消息,為判決以后的賠付能力提供了保障。
在二級市場方面,ST撫鋼股價自2020年開始一直呈現上漲趨勢,截至發稿時,ST撫鋼報收15.87元/股。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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