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損投資者已拿到賠償款 武漢凡谷“索賠案”訴訟時效二月底到期

投資者訴武漢凡谷(002194) 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訴訟時效將在二月底到期。根據投資者買入時間和價格不同,法院判決公司向投資者按60%-100%不等的比例進行賠償。公開信息顯示,已提起訴訟的投資者僅有177人,而2016年該股股東戶數在3萬人左右。這意味著將有不少的投資者可能錯過獲得賠償的機會。
武漢凡谷虛假陳述案需追溯到2018年3月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武漢凡谷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信息披露行為。其中,武漢凡谷2016年半年度報告合并報表虛增營業利潤1559.59萬元,虛增存貨1559.59萬元;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合并報表虛增營業利潤3810.65萬元,虛增存貨5370.2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后,投資者訴武漢凡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在武漢中院一審。武漢中院判決投資者勝訴。湖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投資者獲得終審勝訴。
根據法院判決,凡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3月24日期間買入,并在2017年3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武漢凡谷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6016)報名參與索賠。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提醒投資者:“證券訴訟有效時限為三年,該案訴訟屆滿日為2021年2月28日,考慮到向法院遞交材料需要時間,2月23日將不再接受投資者報名。”
在2020年三季報中,武漢凡谷披露了投資者賠償情況。公司因虛假陳述被投資者索賠,自2018年5月至本報告期末,公司共收到武漢中院送達的177起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材料,涉案金額2092.08萬元。截至報告期末,前述177起案件中,5起案件尚未開庭,4起案件原告已經撤訴;武漢中院已對其中120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公司對武漢中院作出一審判決的全部案件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訴,湖北高院已對其中41起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了終審判決,判決公司應賠付的金額為120.95萬元,現已經按判決書要求履行或者正在履行中。
受投資者訴訟案件影響,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新增計提未決訴訟索賠損失144.35萬元,2020年1-9月份累計計提未決訴訟索賠損失925.21萬元。
從公司公告內容來看,此前參與索賠的投資者已有人拿到賠償。對后續案件,公司也做好了賠償的準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如果再不遞交材料,將失去勝訴獲賠的權利。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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